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39037 证券简称:科创融鑫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科创融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李焰白持有公司股份 30,142,4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31.40%。
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142,4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众
淼控股(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柴红持有公司股份 11,676,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2.16%。在
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1,676,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众
淼控股(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股东李焰白、柴红与众淼控股(青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众淼控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收购人众淼控股受让李焰白、柴红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5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其中受让李焰白 41,124,000 股,占股份总数 42.84%;柴红 11,676,000股,占股份总数 12.16%。
同日,李焰白先生、柴红女士(甲方)与众淼控股(乙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附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所持有的二期标的股份(即对应柴红持有的科创融鑫 11,676,000 股股份)和三期标的股份全部股份(即对应李焰白持有的科创融鑫 30,142,400 股股份)(“委托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行使。该协议自甲方签字,以及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
公告编号:2025-052
起成立,并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生效。
同日,收购人与李焰白、柴红签署《股份质押协议》,李焰白、柴红分别将所持有的公司 30,142,400.00 股、11,676,000 股限售股质押给众淼控股,作为履行《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义务的担保。该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自主合同项下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生效,质权自按本协议的约定办理完毕质押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李焰白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7,115,000.00、49.08%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47,115,000.00、49.08%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0,142,400.00、31.40%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1,818,400.00、43.56%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无
股东姓名(名称):柴红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无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1,676,000.0、12.16%
公告编号:2025-052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1,676,000.0、12.16%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1,676,000.0、12.16%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1,818,400.00、43.56%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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