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2
证券代码:839044 证券简称:青藤文化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原北京青藤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北
京青藤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通过整体
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名称:北京青藤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 1089 号 1 层
F50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13.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20 年。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尊崇以“创造有价值,有活力,形式多样的年轻人喜爱的内容”为己任,以“最专业、最趣味、最便捷”为内容创作目标,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围绕内容与形象,通过产业创新,追求目标市场的全面覆盖,将公司建成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领导地位的优秀企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艺创作;企业策划;软件开发;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产品设计;销售 I、II 类医疗器械、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箱包、日用品、文具用品、工艺品、体育用品、化妆品;货物进出口;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版权贸易;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电影发行;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演出经纪;餐饮服务;小餐饮;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以审批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股票发行和转让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和存管。公司设股东名册,由公司负责保存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所持有的原北京青藤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折股认购公司股份,注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折合认购的 占股份公司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股份数(万股) 设立时总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本的比例(%)
1. 纪方圆 173.22 28.87 净资产 2015.12.31
2. 天津火星文化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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