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9044 证券简称:青藤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青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青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青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北京青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
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八条 经理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新的投资项目
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管理部门。
第十条 财务部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
审议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的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和合营、租赁项目负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
第十一条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综合管理部办理出资
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第一节 短期投资
第十二条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1、财务部负责对随机投资建议进行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2、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表;
第十三条 财务部负责按照短期投资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
期等及时登记入账,并进行相关财务处理。
第十四条 涉及证券投资的,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
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五条 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的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第十六条 财务部定期与证券营业部核对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
应将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账。
第二节 长期投资
第十七条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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