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39044 证券简称:青藤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原北京青藤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北
京青藤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通过整体
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名称:北京青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 1089 号 1 层
F50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13.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尊崇以“创造有价值,有活力,形式多样的年轻人喜爱的内容”为己任,以“最专业、最趣味、最便捷”为内容创作目标,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围绕内容与形象,通过产业创新,追求目标市场的全面覆盖,将公司建成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领导地位的优秀企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文艺创作;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平面设计;软件开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零售;货物进出口;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出版物零售;演出经纪;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股票发行和转让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和存管。公司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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