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39056 证券简称: 轶德医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做出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股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主
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以本条前款第(一)种方式增发新 公司以本条前款第(一)种方式增发新
股的,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对新增股 股的,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对新增股
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但是,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司合并; 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者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 (四) 股东因对股东会做出的公司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股份的; 份的;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证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照《证
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 公司”)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披露义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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