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839073 证券简称:亿鑫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用闲置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率,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与东莞市山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坤明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以自有资金1000 万元认购东莞市山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金坤明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基金产品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取得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额《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第四十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99,948,178.34 元,净资
产(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为 47,298,223.91 元。
公司认购山金坤明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00 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00%,占净资产比例为21.14%。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4 年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产品》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广东亿鑫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莞市山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 1 号东莞天安数码城 C 区 2 号厂房 1303 号房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 1 号东莞天安数码城 C 区 2 号厂房 1303
号房
注册资本:10,000,000 元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吴志斌
控股股东:吴志斌
实际控制人:吴志斌
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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