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9074 证券简称:一特医疗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7
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
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监督机制, 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再提取。
2、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
意公积金。
4、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
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五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以方案实施前
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六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10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是否含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第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视投资者权益并兼顾公司的
公告编号:2025-027
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 按法定顺序分配;
2、 若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分配;
3、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分配利润。
第八条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的利
润分配的形式为: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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