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安自然、李旭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电谷科技中心三号楼一单元2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长施熙宗先生代表董事会就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主席庄建平先生代表监事会就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2)及《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3)。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2018年审计报告结果,公司对2018年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说明分析,并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七)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九)审议《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对外借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北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河北惠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25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对外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十)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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