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30
公告编号:2018-041
证券代码:839083 证券简称:惠利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熙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惠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产业布局,为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惠利科技有限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4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向保定澳斯达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不超过5万元;
(2)向保定澳斯达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15万元;
(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北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宜兴市益昌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及材料,金额不超过9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施熙宗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较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8-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8年11月30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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