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七期)
辅导机构
二〇二五年七月
关于广东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太平洋证券”)受聘担任广东威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林”或“辅导对象”或“公
司”)辅导机构,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
下简称“广东证监局”或“贵局”)提交了辅导备案登记申请及相关备案材料。
2023 年 11 月 21 日,贵局对我司提交的广东威林的辅导备案登记材料予以备案。
太平洋证券作为广东威林的辅导机构,现就本期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工作小组组成
根据太平洋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太平洋证券派出了杨竞、吴燕、陈萧、李国亮、梁震宇、唐子杭等 6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杨竞担任组长。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没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公司的辅导工作。本辅导期内,原辅导成员何嘉明因个人原因离职,原辅导成员祝灵因工作岗位变动,上述人员不再担任辅导成员,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动对开展辅导工作无实质影响。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太平洋证券为广东威林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代表。
(三)本期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1、本期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内,太平洋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广东威林上市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在公司遇到问题时能够尽快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和其他中介机构亦保持着紧密配合,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2、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在前六期辅导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公司设立、历史沿革、股东情况、业务技术、行业发展、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协助公司优化内控制度及流程
辅导工作小组持续监督辅导对象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协助公司完善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理顺部门设置和人员管理,促进公司规范化治理。在公司已建立相对健全的内控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其议事规则,辅导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讲座,进一步优化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3)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学习
通过组织公司自学等方式开展辅导培训工作,使接受辅导人员系统学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及最新的监管动态,并结合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增和变化情况以
及市场案例,持续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及监管政策,使其对上市工作及公司上市后的责任、使命与定位有一定的认识。
3、本期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在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和辅导机构双方均严格执行辅导协议。
4、本期辅导对象参与和配合辅导工作的情况
辅导对象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良好,具体表现在: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公司设置专人负责与辅导机构进行工作配合和信息交流,保证了信息沟通的有效性;
(3)公司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核查工作,尽职调查反馈机制通畅、有效;
(4)公司对辅导机构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十分重视,落实专人,限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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