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9086 证券简称:圣剑网络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圣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圣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圣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运作,确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保障监事会依法独 立行使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圣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监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经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选举产生或更换;1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出任,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选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五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公司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八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辞任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任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任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如需增补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出任,余任监事会应当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任产生的空缺。如需增补的监事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余任监事会应当要求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填补因监事辞任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或公司职工未就监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任的
监事以及余任监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一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经全体监事的一致表决同意,对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拥有建议复议权;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