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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5:34:04 股吧网页版
国信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839101 证券简称:国信汽车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浙江国信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国信商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为浙江国信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出资期限及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 变更登记情况
变更前章程:

浙江国信商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 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浙江国信商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蓝天商务中心 1202 室-56(自主申报)。
第四条 公司在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销售 ;洗车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轮胎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且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 1 个股东投资:
股东一:浙江国信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斌
法定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18 号蓝天商务中心 403 室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 于 2043 年 07 月 12 日前
缴足。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可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 1 项至第 10
项职权作出决定,也可对下列职权作出决定:

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
1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人,由股东委派产生。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 1 至第 10 项职权。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 3 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第十九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派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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