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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机星: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15

武汉中机星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CFM FoodMachinery Co.,Ltd.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
I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I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并且生产所需的外协非标准件的生产材料也主要为钢材,钢材的价格波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公司生产成本。钢材作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压力。2011年以来,国内钢材价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目前钢材价格处于相对低位。生铁的采购价格取决于国内生铁市场价格走势,主要受市场供需关系因素影响。如果国内生铁市场供应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未来钢材价格攀升,将会推高公司产品成本,进而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规模扩张的管理风险
本公司目前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模式,能够满足当前业务的发展需求,但是随着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员工人员和组织结构日益扩大,公司经营决策、组织管理、风险控制的难度将增加:公司面临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将面临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公司将面临管理能力制约企业发展及决策失误的风险。
三、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2010年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公司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的规定,有效期内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尽管企业已于2015年下半年开始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但若公司未来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公司将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存在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风险,从而给公司净利润带来一定的影响。
II
四、财产抵押风险
为获得银行借款,本公司抵押了大部分房产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如果出现不能按时偿还以上述财产作为抵押的银行借款的情况,则抵押权人有可能依法行使抵押权处置该等资产,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稻米产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碾米机械行业的技术发展步入了快速轨道,技术革新和工艺换代加速。尽管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掌握了碾米机械设计与制造等关键技术和工艺,可以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来快速为用户定做其所需要的产品,提升捕捉市场机会的能力,但公司技术发展如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将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人才流失的风险和技术失密的风险
碾米机械制造行业属于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朝阳行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对人才的争夺也日趋剧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等方面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可能造成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地位较高,各家公司对技术人员的争夺较为激烈,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公司产品技术与竞争力的稳定性,如果发生技术泄密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正常发展造成较大损害。
七、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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