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2 18:15:41 股吧网页版
思存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39113 证券简称:思存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股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嘉定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4051291928T。

第三条 第四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40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755,932
元。 元。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解决。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二条 第十五条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