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39113 证券简称:思存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股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嘉定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4051291928T。
第三条 第四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40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755,932
元。 元。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解决。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二条 第十五条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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