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24
公告编号:2018-065
证券代码:839122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经讨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更好的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志刚先生、韩志刚之配偶薛玉霞女士及公司其他关联方山东隆盛和助剂有限公司、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等,拟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还将
公告编号:2018-065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为加强对公司产品配方的保密性,公司对需保密的部分原材料拟通过公司关联方山东隆盛和助剂有限公司、淄博隆恒经贸有限公司予以采购,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执行。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对公司产品配方的保密性、保障公司的竞争力及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没有依赖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智、谭香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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