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6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9122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新材”)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更好的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先生、韩志刚之配偶薛玉霞女士等,拟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韩志刚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九项公司治理制度。本次公司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公告编号:2020-003
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智、谭香
2020 年 3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