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6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9122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先生及韩志刚之配偶薛玉霞女士等,拟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韩志刚回避表决。根据《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韩志刚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林园生活区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2. 自然人
姓名:薛玉霞
公告编号:2020-004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林园生活区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先生之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先生、韩志刚之配偶薛玉霞女士等,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更好的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先生、韩志刚之配偶薛玉霞女士等,拟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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