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0
证券代码:839122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122 隆华新材 2020 年 3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5,4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实际情况,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范围内,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由公司和主
7、发行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营运资金,具体为 36 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本次拟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陆续投入使用。若拟投资项目所需投入资金超出募集资金金额,超出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发行的有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四)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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