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9131 证券简称:艾叶文化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基本情况
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156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
复牌,并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
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艾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有序进
公告编号:2025-026
行。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周盈盈
联系电话:18968863536
邮箱:526431621@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环城西路 23 号
(二) 券商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15990115023
邮箱:lijian1@stocke.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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