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39135 证券简称:南帆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借款500万元,拟由关联方陈旭东、林伟英、汕头市力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5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关联董事陈旭东、林伟英、陈炯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陈旭东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中山路锦泰公园北区7栋206房
公告编号:2019-018
2.自然人
姓名:林伟英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中山路锦泰公园北区7栋206房
3.自然人
姓名:陈炯翔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中山路锦泰公园北区7栋206房
4.有限合伙企业
名称:汕头市力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汕头高新区科技西路1号之五
(二)关联关系
陈旭东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林伟英系陈旭东配偶;陈炯翔、陈炯亭系陈旭东及林伟英的子女,均为公司关联方,汕头市力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为陈炯翔、陈炯亭。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市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证、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系公司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借款500万元,拟由关联方陈旭东、林伟英、汕头市力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8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周转的效率,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本次担保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本公司有积极影响。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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