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7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9135 证券简称:南帆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联营企业汕头鸿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注册的子公司广东南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办公需要,向公司租借办公场所。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陈旭东、林伟英、陈炯翔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陈旭东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中山路锦泰公园北区7栋206房
公告编号:2019-028
2.自然人
姓名:林伟英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中山路锦泰公园北区7栋206房
3.自然人
姓名:陈炯翔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中山路锦泰公园北区7栋206房
(二)关联关系
陈旭东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林伟英系陈旭东配偶;陈炯翔系陈旭东儿子,陈炯翔系公司董事和汕头鸿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构成关系交易,均为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证、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办公场出租按市场价格结算,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联营企业汕头鸿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注册的广东南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办公需要,向公司租借办公场所,按市场价格支付租金。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租办公场所,不影响公司的正常办公及生产,对公司无负面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8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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