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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26 20:01:00 股吧网页版
东进航科:补充审议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6


公告编号:2022-030

证券代码:839140 证券简称:东进航科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审议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以人民币 200 万元的价格向自然人叶剑出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
道 55 号帝景海岸 4 号楼 1202 房的房产。本次出售房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446.94 万元,本次出售价格占上述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67%,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公司不存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

公告编号:2022-030

适用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审议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出售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叶剑

住所:海口市美兰区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 55 号帝景海岸 4 号楼 1202 房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出售的资产产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公告编号:2022-030

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合计为人民币 200 万元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不同产买卖合同》,交易成交总金额为 200 万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期限、协议生效条件等以正式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闲置资产,是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利用率,整合有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增加流动资金,对公司有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不动产买卖合同》

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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