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39146 证券简称:盈博莱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佛山市盈博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拟申请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盈博莱新能源有限公司、南宁盈博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其中,公司借款额度不超过 7500 万元,浙江盈博莱新能源有限公司借款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南宁盈博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借款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合计不超过 1.2 亿元。以上借款额度包括新增借款及原有借款的展期、续贷,具体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措施等内容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在办理银行借款事项的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经营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资产进行抵押、质押。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财产抵押等担保方式)。
彭海生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授权彭海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本次预计的借款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告编号:2025-025
2025 年度拟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向银行申请新增借款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新增借款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借款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佛山市盈博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佛山市盈博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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