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9148 证券简称:升拓检测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四川升拓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的“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 第二条 公司在四川省自贡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登记注册 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发起人出资方式“现金” 第十四条 发起人出资方式“货币”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五)个人所负数额 担任公司的董事:(五)个人因所负数
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
原“第十五章 附则” 因新增“第十五章 特殊交易的报告和
批准”,故将“附则”全章的章节数和
条文数进行了依次递增
公告编号:2025-012
(二)新增条款内容
第二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一百五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
第一百五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第一百六十条 董事会对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决议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总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六十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告编号:2025-012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公
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新规定,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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