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10
证券代码:839152 证券简称:羽星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鹏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344,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额将发生变更,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344,21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
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2)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
合同,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申请、报备、核准事宜,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3)聘请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股份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344,21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转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管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并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344,21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现行章程第十七条规定“公司发行股份时,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其他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设立时的 3 名发起人蒋明龙、叶梦安、冯意山均放弃优先认购权,所以公司此次股票定向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