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6
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路 8 号一楼 A215
主办券商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2021 年 2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8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 ...... 16
四、 本次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7
五、 其他重要事项 ...... 17
六、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情况...... 18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19
八、 有关声明 ...... 21
九、 备查文件 ...... 26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羽星股份 指 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发 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发
行 指 行方式向认购人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
为
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次定向发行与认购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协
议
投资者 指 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者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会计事务所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
《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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