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8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9152 证券简称:ST 羽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2021 年度,公司聘请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编号:苏亚苏审(2022)372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挂牌公司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在次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首个交易日披露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含)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可能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因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 月 11 日起
停牌。
公告编号:2023-016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再次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公司决定为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或者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
如果公司无法在 6 月 30 日前(含)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则存在可能
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2022 年度在主办券商的指导下公司董事会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导致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终止挂牌事项发生,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 后续停复牌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的规范化要求,做好各项摘牌准备工作,尽快完成摘牌,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告编号:2023-016
五、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陈烁
联系电话:13581703730
邮箱:chenshuo@uthink.cc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 3 区 2 号楼 5M 层
(二)券商联系人:闻永丰
联系电话:029-88365802
邮箱:wenyongfeng@kysec.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六、 其他说明
无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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