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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15 16:14:46 股吧网页版
羽星股份:关于公司拟签订债转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15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9152 证券简称:羽星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签订债转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债转股投资协议的基本内容

应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非关联方清康华悦(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方”)拟以债转股方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运营资金,投资期限为六个月。

投资款出资的条件主要包括: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单利,借款月利率为 0.8%(即:年化借款利率为 9.6%),利息按月计算并由公司支付;若公司提前还款,利息以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2. 借款期限届满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定向增发,甲方有权以债转股方式参与乙方定向增发并取得公司股权,转股价格为每股 3.33 元,自投资方行权之日起,所涉及投资款免息,转股数量按照借款本金(投资款)除以转股价之后的股份数(股份数须为整数)计算。具体内容以转股时投资方与公司另行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等的约定为准。

(1)转股增资扩股完成后,投资方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转股增资扩股协议及与转股相关的其它交易文件的约定,作为

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的股东享有和承担股东应有的相应权利和义务,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及累计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全部股东按转股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投资方行使股权购买权利之前,不享有股东权利,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

(3)协议各方同意,投资款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于从事担保、抵押、房地产投资(不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业务;用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赞助、捐赠等;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二、该融资的必要性以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上述融资用于公司补充经营资金,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满足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为提高经营效益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若投资方选择转股安排,届时转股事项仍须经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或证监会核准 (如需)后方能实施,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1-005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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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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