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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6 19:50:26 股吧网页版
羽星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6


证券代码:839152 证券简称:羽星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10 日 9:00。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10 日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152 羽星股份 2021 年 2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额将发生变更,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2)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
合同,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申请、报备、核准事宜,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3)聘请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股份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转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管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并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四)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方案》

公司现行章程第十七条规定“公司发行股份时,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其他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设立时的 3 名发起人蒋明龙、叶梦安、冯意山均放弃优先认购权,所以公司此次股票定向发行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五)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 14 名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并与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生效条件为:本协议经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本次发行并公告股东大会决议,且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六)审议《关于<厦门羽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拟向 14 名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不超过 2,811 万股,本次股票发行的价
格为 1.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165,000.00 元。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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