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75
证券代码:839164 证券简称:兴华设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7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7)。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本次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本次公司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次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分配利润。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75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5-082)。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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