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6
泰融创富(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会议的召开所履行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12: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泰融创富(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
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资金占用专项
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系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委托
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
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
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5日 10:00-12:00
(三)登记地点:
泰融创富(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百旺第二工业园第二栋第五/六层 联系人:邓晓蓉 联系电话: 0755-29810022 联系传真: 0755-29810033 邮编:5180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泰融创富(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泰融创富(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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