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9184 证券简称:羊泉生物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云南羊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财务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度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
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财政部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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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以上要求编制了财务报表。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
公告编号:2019-012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云南羊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云南羊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云南羊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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