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201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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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184 证券简称:羊泉生物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云南羊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调整,与企业
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
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本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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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
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7]15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规定进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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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报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该通知要求,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
报;2017 年 1-6 月公司不需要进行调整政府补助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云南羊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
云南羊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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