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山西兰花华明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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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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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兰花华明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340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西兰花华明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兰花纳米”)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0000575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兰花纳米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9,440,115.40 元,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2,141,394.13 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1,581,509.5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兰花纳米公
司累计亏损 32,043,504.53 元,资产负债率为 74.31%。上述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 报表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四)关联方交易情况 2.关联担保情况、3.关联 方资金拆借、(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等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 对兰花纳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 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324 号—持续经营》第六节、二十一条规定: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使用
报告
出具
仅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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