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0
公告编号:2020-020
证券代码:839191 证券简称:宏良皮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粤 0703 民初第 3741 号
立案时间:2018 年 1 月 19 日
案号:(2018)粤 0703 执 28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买卖合同纠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粤 0703 民初第 3741 号
立案时间:2018 年 1 月 19 日
公告编号:2020-020
案号:(2018)粤 0703 执 28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买卖合同纠纷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尚欠原告那土染
料化工(上海)有限公司货款 286618.5 元,两被告定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付
10 万元,同年 10 月 30 日前付 10 万元,同年 11 月 30 日前将余款 86618.5 元付
清给原告。
2、若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协议依期足额付款,则原告有权就两被告尚欠的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案件受理费 5599 元,减半收取 2799.5 元,由江门市风尚皮革有限公司、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垫付上述款项,两被告在支付最后一期货款时一并返还给原告。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将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 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子公司因上述事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协调,将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情况,同时努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0-020
四、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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