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39192 证券简称:智能交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智能交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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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新增和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智能交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智能交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能公司”)董事会运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决策效率,促进依法履职,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和智能公司《公司章程》、《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智能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
智能公司章程赋予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策权授予公司董事长、经理层(被授权
人)的行为。
经理层是指智能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专职党组织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工会主席。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智能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经理层的授权管理。
第四条 按照授权事项和期限的不同,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一般授权是指为开展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由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经理层在相对较长期限内的授权。
特别授权是指为特定目的,就经营管理中的个别事项或超出一般授权范围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经理层的一次性或相对较短期限内的授权。
第五条 按照授权对象和层次的不同,授权分为直接授权和转授权。
直接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直接向董事长、经理层授权。
转授权是指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向其他特定人员或机构的授权。
第六条 授权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规授权原则。授权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制度等相关规定,授权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正式决议。
(二)适度授权原则。授权应与被授权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结合授权事项的具体情况,实行有限授权和区别授权。
(三)权责一致原则。授权应使被授权人行使的权限与其承担的决策或审批责任相一致。被授权人应在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合规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严禁发生越权行为。
(四)动态调整原则。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结合被授权人的授权执行情况,对授权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 授权的组织管理
第七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拟订、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基本制度(含一般授权清
单),并对各部门提交的授权书进行备案管理。
第八条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一般授权、特别授权和转授权等事项进行合规审
核,重点审核授权范围是否符合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及转授权范围,并对各部门申请需要签发的授权书进行合规审核。
第九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认真开展、积极配合授权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
括:
(一)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管理流程,办理特别授权和转授权手续。
(二)按要求跟踪、报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授权执行和管理情况。
(三)配合有关授权管理的审计及监督检查工作。
(四)与授权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公司授权管理接受派驻纪检组对公司相关部门授权执行和管理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完善授权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授权的范围及办理流程
第十一条 一般授权的授权范围原则上以清单形式进行列示,根据经营管理
的实际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动态调整,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基本制度相关规定可以视为一般授权。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董事长、经理层进行特别授
权。申请特别授权应由相关业务部门以议案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需要说明特别授权的理由、授权范围(授权额度)、授权期限、行使授权的条件和要求等。
第十三条 特别授权的授权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自公司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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