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39192 证券简称:智能交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智能交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
和调整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智能交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公司调整职工代表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涉及的相关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审议调整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沃菡菁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我们认为沃菡菁女士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免去戴文珏女士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关于选举沃菡菁女士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经审议,戴文珏女士的免职程序系由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免职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免职原因已由公司向职工大会作出说明,我们关注到该说明并未反映出戴文珏女士在任职期间存在个人失职或违法违规情形。经审议,2026 年第一
公告编号:2026-006
次职工大会决议和沃菡菁女士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我们认为沃菡菁女士具备履行职工代表董事所需的任职条件,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苏州智能交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俊芳、胡浩亮、王向阳
2026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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