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帮安迪”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问答——定向发行(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核查银行对账单及凭证、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帮安迪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2017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9月6日披露《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结果》(公告编号:2017-032)。截止2017年7月28日缴款截止日,发行的对象为1名自然人投资者1名机构投资者,以每股7.31元的价格发行2,872,776股,募集资金21,000,000.00元。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7月28日,募集资金全部缴存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为602353689。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4日出具编号为大信验字[2017]第1-00119的《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788号)。公司新增股份于2017年11月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问答(三)》等的要求,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于2017年8月31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为602353689,开户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于2017年7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不存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其内部的审批程序。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1,000,0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使用。利息收入22,733.30元,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28,000,000.00元,累计赎回理财28,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122,006.51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元) 2018年度使用情 2017年度使用情
况 况
募集资金总额 21,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21,144,713.70 12,571,880.24 8,572,833.46
累计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28,000,000.00 8,000,000.00 20,000,000.00
加:理财收益 122,006.51 120,517.68 1,488.83
累计赎回理财 28,000,000.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