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1
证券代码:839194 证券简称:帮安迪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应出席董事 5 人,
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公
司章程》。表决结果: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6,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同意股数86,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北京帮安迪控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帮安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BangandiInformation Technology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 号院 3 号楼 12 层 121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
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
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科研产品的技术开发;计
算机系统服务;租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
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
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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