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1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9201 证券简称: 天昱园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公告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7日,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对公司进行随机检查时,发现我单位存在未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填写作业票;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 产 法 》 第 三 十 六 条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 于 20 2 4 年 12 月 2 日 对 公 司 出 具 了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告知书》((巴)应急告【2024】33号), 给予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了处罚款项并积极完成了整改工作。
因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疏忽导致公告未能及时披露,现已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对补充披露上述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后续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准确。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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