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6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9205 证券简称:盛昌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明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168,0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5-00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届满,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现提名胡明强、姜莉、李伟霞、李路艳、苗光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中胡明强、姜莉、李伟霞、李路艳、为连任提名,苗光辉为新任提名。原董事石颜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核查,胡明强、姜莉、李伟霞、李路艳、苗光辉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168,08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168,08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届满,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现提名李曾慧、俎仲凯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人中李曾慧、俎仲凯均为新任提名。原监事梁青、常双锋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李曾慧、俎仲凯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提名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情形;新任监事候选人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168,08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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