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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8 15:33:23 股吧网页版
睿路传播:关于补发承诺事项履行完毕公告的说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8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839206 证券简称:睿路传播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睿路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蓝运方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运方小”)2名股东贾跃、李洋于2018年1月以其持有的蓝运方小股权资产认购上海睿路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路传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1,180,000股。其中,贾跃认购股份数量为519,200股,李洋认购股份数量为660,800股。上述股份自2018年5月2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贾跃、李洋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作出限售期承诺,承诺于该次发行股份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可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该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20%;于该次发行股份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满24个月,可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该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40%;于该次发行股份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满36个月,可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该次认购的全部股份的100%。

在上述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贾跃、李洋均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因此不存在违反承诺的减持情况,上述自愿限售承诺于2021年5月20日履行完毕。

公告编号:2024-046
由于信息披露人员疏忽,公司未能及时披露承诺履行完毕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将在今后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营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变,敬请谅解。

上海睿路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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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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