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9213 证券简称:宏基管理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皇嘉会审字[2025]HJ275276021 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二、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审计报告中原文内容为:
“宏基管理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宏基管理公司连续多年亏损,2022 年度发生净亏损
-2,314,924.66 元,2023 年度发生净亏损-5,766,568.69 元,2024 年度发生净亏损-9,108,026.41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四)应交税费”所述,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交税费余额 9,052,933.63 元,余额重大,存在缴纳滞纳金和
税务处罚的风险。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告编号:2025-013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应收账款”所述,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
收账款原值 33,104,897.92 元,其中 1 年以上应收账款 25,563,356.75 元,截至
报告日,应收账款尚未收到回函,我们无法就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
专项说明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9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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