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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数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28

证券代码:839215 证券简称:国瑞数码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4

第三章 募集资金项目的管理......4

第四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5

第五章 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6

第六章 募集资金的监督管理......6

第七章 附则......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瑞数码”或“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提高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我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

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同样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

保本制度有限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

户集中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取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办理。公司财务部定期核对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并编制报表,每月须将募集资金使用、存放情况,按项目、账户汇总,报董事长和总经理。

第八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办理验资和工商变更手续。

第三章 募集资金项目的管理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须按项目管理原则,分别对各募集资金项目

建立财务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项目存放开户行、帐号、存放金额、使用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及相应金额、使用日期、对应会计凭证号、对应合同等事项。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须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

果,按批准后的项目实施计划投放资金,并按照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要求对各募集资金项目进行汇总及对投资项目效益或效果进行年度财务评估,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

域,应按照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所列用途认真、负责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和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

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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