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839215 证券简称:国瑞数码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17年1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向现有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30人发行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万元。
2017年3月17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17)第901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7年5月5日,公司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599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2017年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2月8日,公司、持续督导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告编号:2018-017
“西南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软件大厦支
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200401040036012),用于监管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公司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040,000.00元,根据股票
发行方案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40,000.00
利息收入 7,821.2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银行手续费) 4,047,821.22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0
其中本次累计募集资金使用明细:
项目 金额(元)
银行手续费 199.00
支付工资 3,702,281.96
支付投标保证金 140,260.00
支付技术服务费 157,622.2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