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16
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
关于
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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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m8306,chengbaoHotel,No.6xiaoyunli,xiaoyunRD,ChaoyangDistrict,Beijing,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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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 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或公司 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公司2016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 发行人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和<股权激励计
划>的议案》
《股权激励计划》 发行人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和<股权激励计
划>的议案》
发行对象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定向发行股票的
公司现有股东、部分董高监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30人
《认购合同》 公司分别与发行对象签署的关于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认购公告》 公司2017年1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网站公告的《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验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股权登记日 公司审议本次发行事宜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记日,即2017年1月11日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监管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发行业务细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
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则》 (试行)》
《常见问题解答(三)》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
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私募基金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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