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第二次修订稿)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四纬路 28 号厂房 1
主办券商
西南证券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2025 年 7 月 9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7
二、 发行计划 ...... 18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33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33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36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36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61
八、 有关声明 ...... 63
九、 备查文件 ...... 68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挂牌公 指 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司、三英精密
三英有限 指 天津三英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英池(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0 年 7 月
英池企管、英池 指 15 日前企业名称为天津自贸区英池资产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博维企管、博维 指 博维(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0 年 3 月
10 日前企业名称为天津博维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米智
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海河顺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广州初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份认购协议》、 伙)、深圳顺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认购协议》 指 伙)与须颖、刘颖及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注:截至本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签署之日,北京小
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出具
《终止通知》,终止其在《股份认购协议》、《股东协
议》项下的投资及相应付款义务。故北京小米智造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本次定向发行。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米智
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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