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9222 证券简称:三英精密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天津三英精密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2
名、职工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订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但尚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十四)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但尚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超过 30%;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30%且超过 1000 万元。
(十五) 审议批准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权限标准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十六) 审议批准尚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十七) 审议公司贷款、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或其他本章程定义的交易以外的动用公司资产、资金的情形,单次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一年内累计总额低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低于公司总资产的 30%;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权限。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六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依据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第七条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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