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2 17:13:31 股吧网页版
三英精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2


公告编号:2025-080

证券代码:839222 证券简称:三英精密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选举须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颖先生具备担任挂牌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的选举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杨诗棣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杨诗棣先生具备担任挂牌公司经理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80

三、《关于聘任魏泉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魏泉胜先生具备担任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鲍学宏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鲍学宏先生具备担任挂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聘任张园成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园成先生具备担任挂牌公司经理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聘任张亚彬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亚彬先生具备担任挂牌公司经理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聘任郑立才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80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郑立才先生具备担任挂牌公司经理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