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10
公告编号:2022-096
证券代码:839229 证券简称:欣源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1 月 6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瑞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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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 2020 年 3 月与乌兰察布市汇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名:“乌兰察布市汇元投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汇元公司”)签订编号分别为“最高额抵字[2020]02-1 号”、“最高额抵字[2020]02-2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内蒙古欣源将其持有的不动产证编号为蒙(2020)察哈尔右翼后旗不动产权第 0000064 号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与位于察哈尔右翼后旗建材化工园区(原高载能工业园区)内的 7#石墨化车间、8#石墨化车间、旧办公、宿舍抵押给汇元公司,对汇元公司为内蒙古欣源所担保的借款提供反担保,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额度均
为 6,000.00 万元,担保期间为 2020 年 3 月 6 日至 2023 年 3 月 5 日。目前,内
蒙古欣源已与汇元公司协商解除了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
根据《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未对上述交易作出决策,现特追认上述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西樵支行借款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西樵支行(以下简称“西樵支行”)签订编号为 2022 年西短字第 4 号的《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向西樵支行借款人民币 1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于 2022
年 9 月 7 日与西樵支行签订编号分别为 2022 年西短字第 61 号、2022 年西短字
第 62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西樵支行借款合计人民币 9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具体借款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与西樵支行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2018 年西抵字第 14 号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卷绕机、组立机、组装机等资产为公司与西
樵支行自 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28 年 6 月 29 日办理各类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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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担保额度 556 万元,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未对上述交易作出决策,现特追认上述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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